4月1日深夜,安徽淮南女子黄某在家中被老公殴打致头部重伤,被送进ICU抢救5天后不治身亡。黄某的姐姐黄丽(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结婚后,妹妹和黄军时有争吵,黄军曾对妹妹实施家暴,有过掐脖子等暴力行为,妹妹曾向家人提出离婚的想法,在家人的劝解和黄军的花言巧语下,双方最终没有离婚,现在看来,家人们真是后悔劝她不要离婚。
家人的劝解和黄军的花言巧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面对黄某的境遇,以及提出离婚的想法,家人没有支持,而是按照传统观念,劝其不要离婚。结果,黄某被丈夫殴打致死,使家人非常后悔,后悔不该劝其不要离婚。只是,不离婚是否就能躲过这场灾祸,也很难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天生就是一名恶棍、一个垃圾,在黄某正式提出离婚后,是否会采用报复手段,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很难说。反之,则可能就是家人带给黄某的不幸了,是好心办了坏事了;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花言巧语,这应当是黄某最终没有选择离婚的主因。如果离婚的决心很大,是不会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的,而是会坚定不移地选择离婚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家人也大可不必太后悔,主要原因还是黄某本人决心不大,加上家人的劝说,也就放弃了离婚的念头了。只是,犯罪嫌疑人恶习难改,最终将黄某殴打致死。
犯罪嫌疑人的花言巧语,当然是黄某没有下决心离婚的一个方面。而对黄某的亲属来说,面对黄某多次被犯罪嫌疑人家暴,在黄某提出离婚想法时,不去好好了解情况,也不把家暴的性质弄清楚,就先选择劝黄某不要离婚,应当是黄某最终死在犯罪嫌疑人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不是愚昧,而是善良过度、传统观念作怪。
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和谐,没有了和谐,甚至动手打人,实际说明夫妻之间已经失去了和谐,自然也就没什么感情可讲了。特别是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做出掐妻子脖子等恶劣行为,说明其家暴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黄某提出离婚,亲属应当全力支持,而不要用传统观念、用子女、用得过且过来劝说被家暴者维持婚姻。如果婚姻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这样的婚姻还有必要挽留吗?
民间有句俗话,叫做“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想必很多好心人,都是这么想的。在遇到亲戚、朋友表达离婚想法时,第一反应都是劝对方不要离婚,劝对方能忍就忍一忍。特别是亲属,除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旧观念外,还有离婚丢人的传统观念,感觉离婚了,就是让家人面子上不好看。结果,很多受到家暴者,为了家人的面子,为了孩子,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从而给了家暴者更加有恃无恐的机会。黄某的结局,也就让她的亲属感到了格外心疼和十分后怕。而“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观念,也会在黄某被家暴致死事件中,受到新的质疑。
而应当受到质疑的,还有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应当说,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让那些冲动之下想离婚者能够不要冲动,避免错失良好婚姻。但是,遇到像黄某这样的现象,如果也去用离婚冷静期对待,可能就会出现问题了。因为,从黄某亲属反映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很会花言巧语,到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会因为一方的花言巧语,就不同意其离婚,就要他们一直“冷静”呢?
显然,这也是一个问题。而从离婚冷静期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影子,最终,在保护了一些婚姻的同时,也增加了一些不幸福的婚姻和风险因素。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还是要果断一些,要对双方的情况弄得更清楚一些,而不要见到离婚者,就要他们冷静。有的离婚案件是可以冷静的,有的则不可冷静,冷静长了,是会出现问题的。黄某被殴打致死,就是例证。好在她不是死于离婚冷静期,而是亲属的规劝和犯罪嫌疑人的花言巧语下。不然,会引起纠纷的。该离就离,或许才是处理家暴等问题最好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