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保障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结合杭州实际,杭州住保房管局起草了《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今日起在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要求、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六大部分,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杭州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在保障对象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保障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解决阶段住房困难。同时,明确保障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70方米以下户型不少于80%,一般不超过100方米;宿舍型保障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20~45方米户型不少于80%。

在租金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保障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90%执行。

在房源筹集方面,《实施方案》结合杭州实际提出了多种筹集渠道,同时明确新开工建设的保障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

另外,《实施方案》还细化了土地、审批、资金、税费民用水电、金融等支持政策。

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利用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建设保障租赁住房;支持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合法、主体明确、规模适当、安全环保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宿舍型保障租赁住房等,大都为支持利用闲置土地改建保障租赁住房的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指出,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健全住建、财政、税务、电力、金融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及时共享保障租赁住房项目认定、验收、开业以及租赁企业名录等信息,落实项目税费、民用水电气价格、金融等优惠政策。

关键词: 杭州发布 保障性 租赁住房 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