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将股市当成圈钱的台,这早已不新鲜了。现在新鲜的是用途。

据报道,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张同斌日提出,有的企业拿到融资后并没有去投资研发,而是去买房了。张同斌还透露,去年疫情严峻期间,深圳为了缓解中小企业的困难发放了很多贷款,就被一些企业拿去买房了。

企业作为生产组织,竟然可以和居民个人或家庭一样进入房地产市场购房买屋,这个现象持续多年了,但由于企业“解决职工住房”的说法,一直以来让公众信以为真,不正常的行为一直照行不误。社会公众忽略了这个隐蔽角落。

但一涉及股市,就不一样了。问题进入公众视野,就是因为有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为了粉饰业绩,就将卖房收入列入“赢利”账目之中,这里的房子可不仅是厂房,而是有居民住房。前两年,广州一家工厂一次卖出数千万元;北京有家不知名的小公司,一次卖了两套广安门内的住宅,让公众惊诧。而如今,企业还可以将从股市上圈来的钱用来买房,买卖都发生在股市,就比较扎眼。张同斌教授提到这个怪象,也是在有关北京交易所研讨会上涉及的话题。看来股市的确是众目睽睽之所。

其实这两个问题都很反常。城镇住宅不同于写字楼和厂房,是居民和家庭人身生活场所,其对应的是个人、是家庭,而非企业。允许企业进入住宅市场,必然会导致市场需求端被搅乱、需求被膨胀、进而导致房价被哄抬,笔者以前至少两次呼吁堵塞这样的制度漏洞,但一直未见结果。现在听了张同斌教授的介绍才知道,问题不仅没有解决、漏洞依然存在,而且还存在另外一个层面的巨大漏洞,在融资环节居然也有机可乘,企业还可以从股市圈钱来炒房。不仅有资格买,而且还有钱买。于房地产领域而言,如同火上浇油。

企业买房会扰乱市场秩序。因为企业原本是一个社会生产单元,而非生活细胞,本身并没有人格化,除了经营办公房屋外,并不具备人身居住需求,和居民个人或者家庭是两个领域内的概念,原本不该出现在房地产市场上,除非是作为房地产的开放商以卖方身份出现,但即便如此,卖方在法律上的称呼则是“出售人”。也就是说,在法理上,强调的是买房行为者是居民个人。

企业买房,往往会打着“解决职工住房”的旗号。但这是驴唇不对马嘴。职工住房只能由职工本人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去市场购买,企业果真替他们着想,就要在工资上从优,使他们有购买能力;越俎代庖只会结构错位、文不对题,或大或小、或远或、或新或旧,都不可能与职工的实际需求卯榫吻合。何况职工在一个单位就业时间有长有短,而房子产权期限一般有70年,职工一走,一片瓦都带不走。所以“解决职工住房”的说法即便不是一个幌子、即便没有买后再卖赚差价的念想,那也不符合市场原则,更不利于国家对市场调控以控制房价。

企业买房,会从各个方面搅乱市场秩序:一是集团购买如大象入池造成水溢,很容易形成买空卖空结果,助长开发商批量销售成瘾而忽略消费者的个需求;二是虚构市场需求,夸大需求规模,哄抬价格,消解国家调控房价的努力;三是挤压消费者权益空间,对其构成不等竞争。

企业买房,不仅在市场逻辑上不伦不类,而且在事实上也会是异类,进而搅乱市场秩序;至于股市融资用途缺乏监管,上市公司可以违反承诺挪用资金,这不仅是资本市场监管漏洞,也是扰乱房地产市场的外来病毒。必须尽快堵塞这两个漏洞,隔离和防止资金病毒入侵。

比较而言,这两个漏洞位置不同,因此要因类施策。其中禁止企业买房是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要率先补漏。如果这道防线设置严密的话,上市公司即便能够做到挪用融资,也至少会因为难以进入房市而作罢。

关键词: 企业买房 调控初衷 两个问题 投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