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增强住宅土地供应、严格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完善商品住房限售政策等9个方面推出楼市新政。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明确,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加大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中低价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021年,芜湖市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30%以上,公告出让面积不少于2850亩。

芜湖市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热点地块土地竞拍时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赁住房+摇号”、“限地价、竞限价回购商品房+摇号”、“限地价、竞品质”、在土地出让环节确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等多种方式。

《通知》指出,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科学指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市将加强对学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热点学区严格实行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芜湖市将认真谋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入学政策,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抑制“学区房”上涨预期。

此外,严厉查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炒作房价、利用学区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使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

芜湖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预约登记购房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预售房源数30%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销售,预约登记名单、摇号结果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同时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指出,加快住房上市节奏,新建商品住房单次预售以幢为单位,面积不得少于2万方米。

芜湖市规定,居民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点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非摇号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7〕23号)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本文发布后新购买的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芜湖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无证销售、捂盘惜售、强制搭售、价外加价、强制全款购房、恶意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小区业主群煽动抱团涨价等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芜湖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芜湖市明确完善保障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加大保障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空置公租房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新市民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需求。

完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四级”分工的全面落实,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健全物业服务信用体系,优化物业服务调处机制,多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智慧物业台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

据了解,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芜湖市是安徽省内继合肥之后,第二个出台系统楼市新政的城市。

关键词: 芜湖推出 楼市新政 中低价 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