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开出五张罚单,罚没金额合计约767万。其中,三张罚单涉及向房地产领域违规发放贷款,在最大的一张罚单中,建行深圳分行被罚款731.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1.35万元。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0〕35号显示,建行深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共计十项,分别为:

1.利用担保类表外业务变更延缓风险暴露,五级分类不准确;

2.住房租赁贷款资金被用于房地产开发;

3.对公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4.未做好贷款资金支付的管理与控制,导致信贷资金滞留;

5.票据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

6.向“四证”不齐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项目后期开发建设;

7.理财非标并购融资变相用于支付土地交易价款;

8.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行内被挪用;

9.信用卡透支资金、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行内被挪用;10.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该行被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21.35万元,罚款731.35万元。

此外,除了建行深圳分行以外,该行的多位直接责任人也被罚款,累计罚款金额26万元。李某、刘某因对建行深圳分行“票据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的行为负直接责任,两人均被罚款8万元;张某、罗某对建行深圳分行“向四证不齐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项目后期开发建设”的行为负直接责任,两人均被罚款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建行深圳分行在上个月以前刚领到一张百万级别的罚单。

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建行深圳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款204万元。

此外,时任建行深圳分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梁某之被罚8.35万元;时任该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史某海被罚1.75万元;个人金融部借记卡与个人外汇科科长邵某被罚4.75万元;分行营业渠道管理部副总经理石某被罚4.25万元。

事实上,银保监会今年对银行开出的千万罚单中,有不少罚单均是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例如,银保监会9月4日对民生银行开出了一张超1.78亿的“巨额”罚单,处罚原因则是因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因当前房地产存在过热的可能性,有不少地方房价出现上涨,信贷资金如果出现空转,流入房地产会导致金融的风险,不利于整个经济稳增长和保增长等目标的实现。

银保监会不停加大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力度,压缩对杠杆率过高、财务负担过重房企的过度授信,努力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等问题。

就目前趋势而言,银保监会对“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企”筛查更加严厉,不管是国有大行还是中小银行,只要违规必究其责,进行一定的处罚。各银行还是要稳抓业务,莫要为蝇头小利“逆流而上”。

文/ 郜融莲

出品/ 投研观察

关键词: 建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