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交所针对紫晶存储及有关责任人的违规担保行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公司的实控人郑穆、相关负责人以及保荐代表人纷纷被通报批评。
事因紫晶存储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资金受限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等。
公开资料显示,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为独家承销商,保荐代表人是刘能清、邱荣辉。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紫晶存储的总市值一落千丈,从最初的165亿元跌到不到24亿元。
紫晶公司违规情况
时间回溯至今年2月12日,紫晶存储突发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
3月14日,紫晶存储披露称,公司及子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
第二天,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投资者诉紫晶存储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根据上交所的通报,紫晶存储的违规事实主要两项:
第一,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
今年3月14日,紫晶存储披露关于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紫晶、梅州晶铠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合计金额3.73亿元,共为14家第三方累计提供16笔担保。
2021年3月至4月共发生4笔,合计金额2.325亿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5.89%;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共发生12笔,合计金额1.405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59%。
其中,2021年3月5日和2021年3月25日,广州紫晶、梅州晶铠分别向广州银行存单质押1亿元,质押时间均为一年,为浙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这笔质押,均占广州紫晶、梅州晶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14%。
由于这两笔担保单笔金额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按要求是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
但经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广州紫晶、梅州晶铠的法定代表人罗铁威钟国裕,以及郑穆本人分别签署了存单质押协议,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同时,这笔担保也未及时予以披露,迟至2022年3月14日才公布。
彼时,广州紫晶存于广州银行的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到期,相应资金已于2022年3月11日被转至被担保方银行账户,该笔资金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96.37%。
第二,资金受限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2022年3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显示,2021年3月至4月,公司及子公司共发生4笔违规担保,合计金额2.325万元,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在广州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当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布核查意见称,紫晶存储确实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而在2021年9月3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在《上交所对紫晶存储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专项核查意见中明确表示,2021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除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保证金为受限资金外,其余资金不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
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人、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前后不一致的回答,既不严谨,又有失专业。
保荐人、实控人、董秘等纷纷被处罚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上交所作出了以下处罚:
对紫晶存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予以通报批评。
对紫晶存储及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实控人暨时任董事罗铁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炜予以通报批评。
对紫晶存储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小伟予以监管警示。
据了解,自紫晶存储3月14日披露违规担保公告以来,仅25天时间,上交所快速“亮剑”,从严从快处置违规行为,及时对相关责任主体严肃问责,向市场表明“零容忍”监管态度。
回溯可见,紫晶存储自上市以来一直处在监管密切关注视野之内。
2021年4月以来,上交所先后多次发出问询函和工作函,逐步揭开紫晶存储上市后预付账款激增、业务模式变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多层谜团。
2022年2月,证监会对紫晶存储正式立案调查。
立案以来,公司风险进一步暴露,监管步步紧跟。立案之后,公司陆续爆出违规担保、资金划扣、投资者诉讼、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等,风险进一步暴露。
而中信建投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在担任紫晶存储持续督导保荐人期间,因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督导公司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担保事项,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及专项核查意见不真实、不准确,最终受到处分。
对此,河南大学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所长郭兴方表示,在注册制时代,资本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离不开承销商、保荐人、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除了建立起约束上市公司的机制体制之外,还要对中介机构前期执业行为、中后期持续督导等进行监管,避免因利益驱动或压力而出具不客观报告,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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