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吴艳蕊 编|深海

天眼查资料显示,4月2日,天台县蜜雪冰城饮品店新增一条行政处罚。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使用童工。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25万元。处罚单位为浙江省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此,涉事门店负责人回应称,上述提及的童工为15岁辍学女孩。“因为我的错误决定,我应该承担这个问题。”负责人称,“那个孩子她其实是被家庭抛弃的孩子,自己出来找工作,当时出于责任心招了她。”

前述负责人称辍学女孩已离开了其门店,不知道女孩此后的下落。

对于此事,蜜雪冰城工作人员称,已反馈给相关部门,待处理。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台县蜜雪冰城饮品店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137号前段,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小餐饮店(三小行业);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外卖递送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箱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键词: 蜜雪冰城 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