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长帆 编|深海
3月21日,广东明珠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于2022年3月17日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广东明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具体来看:张坚力是广东明珠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益福)、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和连平县金顺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平金顺安)均受张坚力控制,是广东明珠的关联法人。2016年,广东明珠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兴宁市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支付投资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42,207.60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
2017年,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及城镇运营、明珠广阀,以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工程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深圳众益福和大顶矿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99,252.90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7%。2018年,广东明珠、城镇运营、明珠置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和深圳众益福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16,033.25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5%。2019年,广东明珠、城镇运营、明珠置地、明珠广阀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或支付投资款、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26,786.37万元,占广东明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
2020年,广东明珠以预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连平金顺安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27,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3%。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明珠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广东明珠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相关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广东明珠、明珠置地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6,10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广东明珠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张坚力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决策、指使相关关联交易。钟金龙2015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任广东明珠董事兼财务总监,长期组织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张文东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广东明珠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总裁兼董事,钟健如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广东明珠总裁、2015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董事,两人知悉并参与相关关联交易。欧阳璟2015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广东明珠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董事会秘书,李杏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广东明珠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董事,幸柳斌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广东明珠董事、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监事,三人应当知悉相关关联交易及交易未披露情况,但放任相关行为发生。彭胜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任广东明珠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懈怠、放弃履行职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50万元;二、对张坚力、钟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0万元;三、对张文东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20万元;四、对钟健如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万元;五、对欧阳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0万元;六、对李杏、幸柳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60万元;七、对彭胜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5万元;八、对周小华、张东霞、吴美霖、王志伟、李华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我们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首批5人已获法院受理。”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凡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和持有广东明珠股票的投资者,可报名发送股东姓名、联系方式、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依法索赔,可索赔金额为买入股价与每股4.25元之间差价索赔。受损投资者可关注微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000001),报名参加索赔。
除了自身被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也面临诉讼。根据公司3月18日公告,广东明珠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因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泰宁华府开发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4),该案件原定于2022年4月14日开庭。由于送达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开庭,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0日依法公告送达此案的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交换证据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广东明珠称,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业绩方面,根据公司1月29日发布的业绩预告,经广东明珠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57,540万元到69,119万元,同比增加172.40%到207.10%;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预计将增加7,859万元到19,272万元,同比增加9.44%到23.16%。
公司本期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一控制下的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将置入公司之全资子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公司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年同期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
2021年度归属于广东明珠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减少12,302万元到18,782万元,同比减少36.68%到56.00%;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预计将减少12,850万元到19,330万元,同比减少37.69%到56.70%。
关键词: 广东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