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华商韬略 那日苏
近期,期房断供,成为了中国经济最热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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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恒大暴雷开始,房企债务压力、复工保交楼,都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核心问题。
随着前一段时间,郑州市人才引进期房烂尾事件的持续发酵,对于房屋预售制合理性的质疑,又再度引起争议。
7月29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取消预售制,能百分百杜绝烂尾楼问题,未来房地产市场肯定会朝着现房销售模式发展”,“相当于我们去面包店里买面包,肯定是买成品,能够直接吃的,不可能买没有做熟的面包。”
但也有声音称,商品房预售制能极大程度地缩短地产商回笼资金的周期,间接增加市场商品房的供应,不仅能促进经济繁荣,还有利于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对国民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那么,从国家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期房到底还该不该卖?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先回顾一下,中国是什么时候开始大范围实行房屋预售制的。
期房确实是中国人的首创,1953年,香港传奇商人霍英东在开发香港油麻地公众四方街(今众坊街)新楼时,首次推出了“先交订金、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为了方便理解,当时这种模式被称为“卖楼花”,即“先开花、后结果”,“先付钱,后收楼”。
商品房预售制因为降低了房地产商入局的门槛,加速了开发商回笼资金的进程,迅速被英美日等国借鉴。彼时的内地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对于“商品房”的概念尚且很模糊。
1994年,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引入了商品房预售制,迄今已经过去了28年。
这28年间,中国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房地产行业,则是最典型地享受中国了高速发展红利的行业。依靠着商品房预售制,房地产企业并不需要过多的启动本金,贷款拿地,融资、招标,买期房收回资金,然后继续融资。
在这个过程当中,资产数额不断扩大,但很多房企却只有空架子,细看其销售、现金流,都经不起推敲
房地产企业盲目扩张的背后,风险是由购房者和银行共同承担的。
对于房主来说,买的期房烂尾了,自己不但要承担每个月庞大的还贷压力,而且收楼的时间遥遥无期,甚至不清楚还能不能有收楼的一天。
而银行则面临着期房业主断贷的危机,前一段时间江西、郑州、长沙等多地烂尾楼房主集体“停贷”,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不能承受之重。
关于商品房预售制的存废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支持废弃的人认为,如果转为现房销售,即使房地产企业出现危机,这危机也不涉及购房者,全由房企承担,能让负面影响不至于影响整个社会。
然而就事实而论,中国内地已经实施了28年的房地产预售制,现下是不具备废除的条件的。即使满满转型,在3~5年的周期当中,也会有大量房企、大量房地产上下游行业会受到严重冲击。
另一方面,商品房预售制本身不是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在于房企的资金监管、银行的资产及信用评估,以及社会对于购房者利益的保障及风险预估等方面。
在经济上行的时候,只要站在风口上都能赚到钱,许多危机与隐患,就在表面繁荣的经济发展大潮中被掩盖住了。俗话说“潮退了才知道谁在裸泳”,当经济发展进入平缓期,许多原本不健全、不合理的地方,都暴露了出来。这些暴露出来的弊端能否得到妥善的解决,还要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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