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他人有“特殊渠道”办理公租房,市民张某某等5人以2万元至2.8万元不等的价格委托犯罪嫌疑人乃某某、朱某等代为办理。殊不知,乃某某、朱某等人的承诺完全是凭空捏造,骗来受害人的钱去偿还自己的欠款。12月9日,乃某某、朱某被裕华警方抓获归案。
12月3日,市民张某某到裕华公安分局裕兴派出所报警称被朋友“国某”以代办公租房的名义诈骗2万元钱。张某某告诉民警,她是在今年8月份时看到“国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可以办理公租房的信息后主动与其联系,在“国某”的要求下,她准备了相关材料交给“国某”并支付了2万元的“活动经费”,“国某”承诺10月份即可入住。
实际上,“国某”的真实姓名叫乃某某,他前脚收了张某某的钱,后脚留下5000元并把剩余的1.5万元和资料交给上线朱某后就万事大吉。面对张某某的催问,乃某某按照上线朱某所说的资料交晚了要等下一批再办等理由进行搪塞。发现自己被拉黑后,意识到被骗的张某某赶紧到裕兴派出所报了警。
经侦查,办案民警于12月9日将乃某某抓获归案,根据乃某某的交代,其上线朱某也很快落网。经查,朱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代为申请公租房的广告后也如法炮制,在朋友圈、微信群等处“招揽”客户,其实朱某根本没有所谓的“特殊渠道”,甚至连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都是临时在网上搜索的,她这么做只是为了骗钱还债。
乃某某看到朱某发布的信息后与其取得联系,并商定按每人1.5万元的价格与朱某交易。就这样,朱某、乃某某层层诈骗,截至案发,初步查明共计诈骗受害人20余万元。
目前,朱某、乃某某等人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申请保障性住房一定要通过正规的程序和渠道进行办理,不要相信所谓“内部渠道”“交钱就能办”等说法,合法权利及个人财产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