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已进入鱼类繁殖季节,按照我市《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8月20日至9月25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为巩固长江流域禁捕成果,强化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力度,切实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我市印发了《2022年雅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22年雅安市“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强禁渔执法监管,做好垂钓管理和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好“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国渔政亮剑”等执法行动。同时,从3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我市各县(区)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石棉县组织渔政、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深入大渡河、南桠河等重点水域开展联合巡查,并与渔具店、餐馆等商家签订了不售卖禁用渔具、不售卖水生野生动物承诺书。雨城区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及镇(街道)、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在重点时段、重点河段开展集中整治,劝离违规垂钓人员,召开镇村组宣传动员会宣传禁捕政策法律。汉源县通过渔政船搭载高分贝音响在汉源湖沿湖进行禁钓巡回广播宣传,并向垂钓群体发放禁捕公告。宝兴县依托融媒体中心推送禁捕通告,向群众发送禁捕宣传短信,利用“村村响”播放禁渔信息。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荥经县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禁捕通告16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4万余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劝离违规垂钓人员240余人(次),暂扣违法违规钓具150余件,清理违规网具160余件,检查水产品经营店、餐馆160余家(次)。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对非法捕捞及采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与打击力度,营造了浓厚的禁捕禁钓氛围,为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休养生息营造了良好条件。
(记者 郑雨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