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萧宣〔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萧山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萧山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须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非C、D类企业,且符合萧委〔2020〕15号文件附则规定。申报内容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萧宣〔2021〕14号)执行。
二、申报资料:
1.萧山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需将以上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附件材料打印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原件备查)递交萧山区文创产业发展中心(838107093@qq.com)。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递交属地镇街(平台),由各镇街(平台)审核盖章后推荐上交至萧山区文创产业发展中心。申报结束后,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专项审计、公示等流程后进行资金拨付。(文件电子版可在“文化萧山”微信公众号、萧山网下载)
四、注意事项:对实施细则中两个条款进行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补助。对区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内新设立(区外新引进)或区级文化产业园外年实缴税收50万元以上新设立(区外新引进)的文化企业,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给予经营管理补助,按其对区财政贡献,最高给予100%补助;对实缴税收500万以上且年增长率保持10%以上的企业,可自符合条件年度起再给予2年对区财政贡献环比增长部分,最高50%补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实缴税收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认定,可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进档补差奖励。1000万元以上实缴税收每增加500万元,奖励金额增加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区文创产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2898655、82898603。
受理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行政中心3号楼3206办公室。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宣传部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