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部署推进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通知》要求,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为目标,以增强县城内生增长动力和“造血能力”为重点,以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为抓手,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提升县城产业平台承载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能力,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发挥吸纳进城农民就近打工的重要作用,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抓好七项任务。一是明确县城产业平台范畴。各地区要以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产业特色鲜明为基本门槛,科学界定支持发展的县城产业平台范畴。二是完善智能标准生产设施。各地区要围绕降低产业平台投产成本、缩短企业产品上市周期,完善共享型的智能化标准化生产场所及设备。三是健全技术研发转化设施。各地区要瞄准产业平台主导产业所需共性技术,整合各类技术创新资源,健全开放式的技术研发转化空间及设施。四是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设施。各地区要着眼提升产业平台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提升检验检测及质量认证服务能力。五是建设职业技能培训设施。各地区要围绕支撑产业平台转型升级、保持就业稳定、提升就业质量和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设施。六是健全仓储集散回收设施。各地区要着眼完善产业平台供应链体系,建设规模适用的公共仓储集散回收设施。七是建设便企政务服务设施。各地区要围绕降低产业平台制度性成本,建设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便企政务服务设施。
《通知》指出,夯实要素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对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对公益性项目,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予以投入,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中央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经营性项目,通过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予以融资支持。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分配,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通知》强调,加强示范带动。省级发展改革委在指导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制定示范方案时,要将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和要素保障方式,并尽快开工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示范性项目建设,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重点园区和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并以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此外,《通知》要求,省级发展改革委在制定本省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落实方案时,要明确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内容、要素保障和推进时序。各市县要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和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选址、施工许可、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成熟一批、实施一批;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防“大拆大建”“贪大求洋”。(许维娜)
关键词: 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