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称地方债)发行机制,保障地方债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就地方债完善发行机制、优化发行期限结构、强化风险管控等提出明确要求。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债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地方债市场发展。《意见》明确,地方债采用招标或承销方式发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标区间,不断提升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发债进度要求、财政支出使用需要、库款水平、债券市场等因素,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均衡发债节奏,既要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又要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意见》明确,在地方债相关工作中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弄虚作假的承销团成员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财政部将向地方财政部门通报。地方财政部门在组建承销团或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地方债相关工作时,应当予以负面考虑。(记者曲哲涵)

关键词: 地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