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银行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2020年二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逼近红线。截至二季度末,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93%、8.51%、8.51%。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为: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

今年一季度末,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16%、8.66%、8.66%。

今年上半年,温州银行实现净利润6.22亿元。截至6月末,温州银行资产总额为2348.12亿元,负债总额为2207.06亿元。

根据温州银行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2019年,温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70亿元、36.18亿元、42.3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02亿元、5.10亿元、6.93亿元。

2017年-2019年,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50%、11.85%、11.17%,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1%、8.70%、8.5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1%、8.70%、8.53%,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5%、1.73%、1.78%。

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早在2008年,温州银行董事会曾发布上市议案,开启IPO之路。2009年通过上市辅导期,2012年浙江省出台的“温州金改12条细则”还明确推动温州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上市融资。此后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进展,温州银行上市事宜陷入停滞。

2019年2月,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温州银行于当年1月31日开始接受IPO上市辅导,辅导期为2019为1—12月,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

今年5月7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温州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吴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经查,吴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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