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09日消息,吉林省统计信息网公开数据显示:解读:一季度四平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以下为数据公告原文:

一季度,四平市受新冠肺炎影响,实现了静态管理管控,消费品市场除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超市、药店、宾馆外,其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商户全部暂停营业,消费品市场剧烈震荡,总体呈现恢复发展态势。

一、一季度,四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6亿元,同比增长8.4%,低于上年同期20.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亿元,同比增长8.1%,低于上年同期12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3月份当月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亿元,同比下降23.7%,低于上年同期19个百分点。

二、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9亿元,同比增长8.7%,低于上年同期18.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2亿元,同比增长9.1%,低于上年同期1.8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7亿元,同比增长6.9%,低于上年同期30.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亿元,同比增长5.0%,低于上年同期72个百分点。

三、按消费形态分,一季度,商品零售额37.2亿元,同比增长8.6%,低于上年同期18.3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14.0亿元,同比增长9.0%,低于上年同期9.2个百分点。餐饮收入达6.4亿元,同比增长6.8%,低于上年同期33.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收入达0.5亿元,同比下降11.9%,低于上年同期163.8个百分点,新冠疫情对餐饮消费的冲击明显。

四、从重点行业看,一季度,四平市石油及制品类占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为41.0%,油价上涨对石油行业拉动较高,石油及制品类累计实现零售额5.9亿,同比增长24.3%,向上拉动全市限额以上社零额8.7个百分点。烟酒类、中西药品类、饮料类零售额较快增长,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4.8%,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17.9%,饮料类同比增长12.8%。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类用品需求大幅提高,销售显著增加。

此外,吉林省日前还公布了以下关键数据:

2021年,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74亿元,比上年增长9.4%,两年平均下降2.0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五位,较前三季度提升四位。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03.51亿元,增长1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逐步恢复到疫前水平。

一、从增长趋势看,延续高位回稳增长态势。由于疫情对上年前期消费市场影响较大,2021年呈高位开局,逐季回落态势。增速从一季度的30.6%回落到全年的9.4%。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回落21.2、6.4和0.2个百分点。

二、从地域看,城镇市场消费平稳,乡村市场稳中有升。全州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13.25亿元,比上年增长7.4%,两年平均下降2.9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35.49亿元,增长31.2%,两年平均增长6.1个百分点。

三、从商品类值分类看,升级类商品呈现较快增长态势。限额以上单位中有12类商品增速超过10%,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稳定,粮油、食品类增长16.3%;饮料类增长6.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6.5%。具有消费升级特点的商品零售较快增长,金银珠宝类增长40.9%;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增长35.4%;家具类增长39.1%;新能源汽车增长124.5%。

四、从县(市)看,多数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有6个县(市)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0.1至0.8个百分点;延吉、图们增速分别低0.3、0.1个百分点。其中,增速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龙井、敦化、和龙,增速分别为10.2%、10.1%、9.9%。

五、从消费政策看,各类促销举措进一步提升市场回暖复苏。为有效防控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刺激消费措施,包括发放电子消费券、纸质消费券、现场满减、大宗商品附赠礼包、汽车消费补贴、“双十一”“双十二”让利促销等活动,加快了城乡消费市场的回暖。据部门资料显示,全年共发放各类消费券6897万元,拉动销售额6.67亿元,杠杆率为8.7%。

六、从入库企业看,零售业企业拉动作用明显。全年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39户,共实现零售额4.43亿元,增长1107.6%。其中零售业企业16户,共实现零售额3.89亿元,占新增入库企业零售额的比重达78.8%,增长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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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增速总体平稳

2021年,全市26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03亿元,占全省比重1.3%,与上年同期持平,同比增长10.1%,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与全省增速的差距比上半年收窄10.3个百分点。

二、行业大类呈“八升三降”

分行业看,全市十一个服务业行业大类呈现“八升三降”的态势。八升分别为道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社会工作和居民服务业,分别增长67.4%、14.1%、8.7%、3.8%、87.6%、36.1%、10.2%、0.1%;三降分别是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卫生,分别下降5.8%、54.6%、66.6%。值得一提的是,商务服务业增速比上年同期高37.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8.3个百分点。

三、县域服务业贡献突出

从县(区)情况看,东辽县实现营业收入5359.8万元,同比增长30.9%,增速位列全市第一位;东丰县实现营业收入31717.5万元,同比增长16.1%,增速位列全市第二位;龙山区实现营业收入96288.0万元,同比增长9.3%,增速位列全市第三位;经济开发区实现营业收入11984.1万元,同比增长2.8%,增速位列全市第四位;西安区实现营业收入4916.7万元,同比下降7.9%,增速位列全市第五位。县域服务业发展态势向好,服务业城乡结构优化改善。

四、核算行业对GDP拉动微有成效

目前,全市参与核算共涉及四个行业大类,11户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5亿元,同比增长17.6%。

参与GDP核算行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为17.4%,同比增长40.5%,拉动全市GDP增速0.01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2.8%,同比增长0.1%,对GDP没有明显拉动;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为12.8%,同比下降5.8%,虽然下降幅度较大,但经测算,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占全市GDP比重0.07%,对GDP增速没有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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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延边州上下坚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决策部署,盯紧年初确定目标,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着力补齐短板,加快恢复生产经营,发展动能持续活跃,企业活力不断释放,规模以上服务业保持加快恢复,稳定向好的态势。

一、企业户数稳中有升。2021年11月末,全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4户,同比增加1户,占全省1264户的5.9%。其中,参与GDP核算行业42户,增加1户,占全省753户的5.6%。

二、营业收入平稳增长。2021年1-11月份,全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1.69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参与GDP核算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6.81亿元,增长5.9%。

规模以上服务业9大行业营业收入处于“八增一降”态势。作为服务业支柱行业之一的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37%。

三、GDP核算行业支撑作用明显。全州42户参与GDP核算的企业占全部行业的56.8%,营业收入占51.9%,拉动全州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支撑作用明显。而拉动力最强的是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拉动全州GDP核算行业增长15.5个百分点。

四、企业效益持续改善。2021年1-11月份,全州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利润总额2.19亿元,同比增长241.4%,两年平均增长103.3%,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得到改善。企业亏损情况方面,规模以上服务业尚有亏损企业32家,亏损面为43.2%,比上半年减少4.1个百分点。盈利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为4.3%,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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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解读一季度四平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吉林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