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北京市商务局对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进行新一轮解读。

北京市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实施期为三年,时间是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其中,北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确认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人员。

节能减排商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家用电风扇、坐便器、淋浴器、空气净化器、自行车15类产品。

其中,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微波炉、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家用电风扇的能效标识须为中国能效标识1级或2级。上述种类商品,1级能效的补贴标准为13%,2级能效的补贴标准为8%。

空气净化器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和产品性能标准(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符合标准要求之外,颗粒物和甲醛净化能效达到高效级)。

坐便器的水效等级须为1级或2级(以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产品信息为准);淋浴器通过节水认证且水效等级2级及以上产品(商品目录由北京节约用水管理中心负责更新,待国家水效标准出台后,以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产品信息为准)。

自行车符合GB/T 19994-2005《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以上节能减排商品的补贴限额为800元。(记者 王维祎)

关键词: 促消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