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杜海涛)海关总署25日出台6条措施,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设立综合保税区,新设综合保税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区内全面落地实施,对具备监管条件的区内企业实施网上监管,加大对区内企业信用培育,大力推动“互联网+保税”监管等。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参照国际上通行的自由贸易园区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手续简便。去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值2.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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