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继续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求,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二是要抓好已出台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的执行,确保尽快落地见效。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一些行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要深入分析疫情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影响,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统筹集中财政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保障重点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倾斜,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记者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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