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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6日,新特能源(01799.HK)公告,因公司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持有的新泰项目及陕西特变持有的吴起项目存在用地瑕疵,为推进公司A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于2023年1月6日,新疆新能源及陕西特变(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各自与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签署明瑞广晟股权转让协议及吴起华光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新疆新能源同意将明瑞广晟100%股权转让给特变电工,根据明瑞广晟的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15,820万元,双方同意转让代价为人民币134,999,999元;陕西特变同意将吴起华光100%股权转让给特变电工,根据吴起华光的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2,320万元,双方同意转让代价为人民币1元。

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并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关键词: 特变电工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