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迎来重大利好。《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内容包括6大领域,共24条具体措施。
在放宽和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领域市场准入方面,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等相关领域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以及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在完善金融投资领域准入方式方面,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环境。
在创新医药健康领域市场准入机制方面,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在教育文化领域,放宽准入限制方面,支持深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化网络游戏、视听、直播领域市场环境。
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和环境优化方面,放宽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放宽其他重点领域市场准入方面,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养老托育市场发展环境。
深圳市市长覃伟中表示,这次出台的《意见》突破力度很大,涉及领域很广,含金量很高,对于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意见》围绕发挥深圳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优势,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基本民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市场准入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有利于全面增强投资信心、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全面完善行业准入与监管机制、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探索。在“管得住”的前提下,《意见》进一步放宽科技、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准入门槛,对支持深圳以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完善金融投资领域准入方式、优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环境等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破除制约市场主体进入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隐性壁垒,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第三,这是助力深圳加快汇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动力的重要一招。《意见》进一步推动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将助力深圳形成更具吸引力的市场环境,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强大动力,为全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先行探路。同时,《意见》提出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支持深港澳三地通信运营商创新通信产品、下放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办医审批权限等新举措,这将有助于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更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