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2月2日发文称,近日对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0815,简称蓝山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2020年4月29日,蓝山科技公告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等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蓝山科技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证监会按程序对蓝山科技启动立案调查。

证监会强调,包容不代表没有“底线”,新三板作为依据证券法设立和监管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一个严格依法监管的市场,市场参与各方均应遵规守法,坚守法律“红线”要求。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切实勤勉尽责,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证监会始终按照“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督促各方归位尽责,建立健康的新三板市场生态。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据“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扎实推进深化新三板改革工作,持续完善各项基础制度,提高包容性和精准性,同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以及中介机构严重失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带病闯关”,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4年6月20日,蓝山科技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为华龙证券,自2014年8月起采取做市转让交易方式。11月30日,蓝山科技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11月27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截至目前,蓝山科技股价为0.28元,自今年9月29日复牌以来已累计下跌94.61%,总市值仅为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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