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成品住房装修综合单价不得低于1000元/平方米。

拿到手的精装房与买房时看到的样板间大相径庭,这是一些购房人曾遭遇的烦心事。不过,随着《通知》的出台,这一矛盾有望在苏州市得到破解。

为确保成品住房装修基本品质和功能,《通知》规定,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至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并在售楼现场公示成品住房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通知》还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成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按不同户型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成品住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合同约定标准。样板房应保留至该户型成品住房取得交付使用通知书3个月后方可撤除,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关键词: 成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