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26日晚间,龙净环保披露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报告书显示,公司拟向紫金矿业发行数量不超过1.08亿股(含本数)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42亿元(含本数),用于年产5GWH储能电芯制造项目以及偿还银行借款。

通过认购龙净环保此次定增,紫金矿业将增持龙净环保1.08亿股股份,一方面可以提升紫金矿业对龙净环保的控股比例,增强控股股东地位,支持龙净环保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龙净环保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证龙净环保持续稳定经营,加快推动紫金矿业在新能源储能领域的布局。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紫金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龙净环保约1.7亿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2%),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阳光泓瑞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7亿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紫金矿业,紫金矿业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77亿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63%)的表决权。

根据本次龙净环保定增发行方案,紫金矿业拟认购龙净环保1.08亿股股份(不考虑龙净转债转股情况,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6%)。本次发行后,紫金矿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78亿股份(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36%),紫金矿业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85亿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37%)的表决权。

报告书指出,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未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龙净环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件处罚书已下,公司或遭投资者索赔。据此前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处罚告知书显示,2021年年报期内,吴洁为龙净环保实际控制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法定代表人,阳光集团通过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分别控制龙净环保、福建阳光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科教”);吕建波在2017年11月份至2022年6月份任龙净环保董事,在2017年11月份至2022年6月份任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净”)总经理。按照规定,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是龙净环保的关联方。

2021年4月份至9月份期间,在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龙净环保以支付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将这些资金最终划转至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的账户中,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4.32亿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7%,这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及其后续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基于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洁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的罚款;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董事长何媚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总经理罗如生、财务总监冯婉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五万元的罚款;对副总经理张瑾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龙净环保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0.69亿元,位于福建省龙岩市,公司主营环保业务,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研发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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