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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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晚间,ST宏达披露了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因2021年度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宏达新材”变更为“ST宏达”。
随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财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审计,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利安达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ST宏达表示,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后,公司已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6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20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3年6月21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股票简称将由“ST宏达”变更为“宏达新材”,股票代码仍为“00221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雷达财经注意到,ST宏达因涉“专网通信”案而曾被证监会处罚,由此或导致公司被投资者索赔。
今年4月10日晚间,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24号)。
经查明,ST宏达未按照规定真实披露实际控制人隋田力,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此外,隋田力通过成为ST宏达的实际控制人,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ST宏达。该业务由隋田力主导,通过产品拆解、组装,必要时通过贴片补充损耗,最终进入新一轮循环,产品实际未最终销售,无终端运用。
上述行为导致ST宏达《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以及复核过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后,证监会决定:责令ST宏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杨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ST宏达财务总监乐美彧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宏达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32亿元,公司主营业务高温硅橡胶材料,客户对象为生产硅橡胶制品的国内外客户。
业绩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营收约5480万元,同比减少4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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