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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房企的资产负债状况,特别是现金流情况,许多房企,包括头部房企,早就达到了破产清算的条件,可以实施破产清算。但是,从开发商对待企业破产的态度来看,绝大多数开发商是害怕企业破产的,都想通过各种方式维持企业的生存的,包括重组、资产出售、股权转让等,哪怕苟且生存,也要不让企业进入破产清算行列。即便有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做好申请人工作,让他们撤回申请,以避免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按理,开发企业的破产清算比实体企业更容易。实体企业一旦陷入经营泥潭,别的不说,单是员工这一块,就会让企业难以应对。因此,实体企业在无奈之下选择破产清算时,都会将破产清算事宜交给破产清算组,以减轻自身压力,也算是一种矛盾转移。虽然从道德层面来讲,有点做得不够好,但从法律层面来看,没有瑕疵。
对开发企业来说,大多没有什么员工方面的压力,在企业陷入困境前,员工就已经是走的走、散的散,没有几个员工会跟着老板坚守的。正常情况下,应当比实体企业更容易进行破产清算。那么,为什么不选择破产清算,而是千方百计想通过重组等手段,让企业免于破产清算呢?原因到底何在呢?
客观上讲,开发企业不愿选择破产清算,可能与银行有关。由于开发企业大多是银行的“苦主”。房地产市场火爆时,银行拼命给开发企业贷款。市场清冷了,想收回贷款,已经没有可能,有的甚至还要继续给予开发商信贷资金支持,否则,就会立刻风险爆发。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选择破产清算,利益受损最严重的,就是银行了。自然,银行会千方百计阻止开发企业破产清算的。
不支持开发企业破产清算的,除银行之外,还有地方政府。因为,开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是与地方政府利益紧紧相连的,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太多的利益。而开发企业获得的利润,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地方各个部门瓜分了。一旦破产,会不会追踪检查,也是一个问题。到时候,债权人要求追查开发企业利润去处,也很麻烦。如果能够维持运转,当然不希望开发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
不过,无论是银行还是政府,都不可能成为开发企业是否应当破产清算的主角,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当然是开发商,那就是企业老板、企业实际控制人。恰恰是,开发企业老板也是不希望企业破产清算的。他们倒不是担心银行的债还不起,也不是担心政府会不高兴,而是担心自己的命运,担心企业破产后会让自己成为犯罪嫌疑人。
要知道,对大多数开发企业来说,都是通过空手套白狼发展起来的,是既得利益者。那么多的利益进入腰包,不能说没了就没了。特别是头部房企,千亿、数千亿、上万亿的负债,都是怎么积累起来的,资产去了哪里,钱去了哪里,这是要查的,不可能拍拍屁股走路的。尤其是前些年赚到的钱,有没有转移到国外去,是否隐匿着大量资产,有没有将资产转移到家族成员名下,都会深入调查的。如果发现这方面的问题,那就要追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创始人,包括家族成员等的法律责任的。
而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开发商敢拍着胸脯说,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吗?敢轻易让企业破产吗?企业破产,就有可能意味着个人自由的消失。如果能够让企业苟延残喘,绝大多数开发商还是愿意这样做的。因此,开发商不可能像实体企业老板那样选择破产的。就算银行、政府不反对,他们自己也不会轻易让企业破产。除非开发商真的心底很坦荡,而这,可能是天方夜谭。
正是因为如此,面对企业陷入困境,多数开发商还是态度非常积极的,是在想方设法保住企业的,甚至想通过降价售房缓解资金链断裂风险。而面对这样的境况,地方也要体谅开发商的“良苦用心”,不要阻挠企业降价售房了。如果再不降价售房,真的会陷入破产清算境地,这是各方都不希望看到的,尤其是开发商最担心发生的。活着,哪怕苟且,也是上策;倒下,即便睁眼,也是下策。开发商的心理,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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