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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莱赛激光(871263.NQ)发布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国泰君安。
江苏证监局已于2022年8月1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28,552,665.8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18.7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