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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5月26日晚间,荣科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3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其涉及内容较多,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雷达财经注意到,在上述《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荣科科技说明对上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否进行整改、已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和真实整改效果,当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如是,请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新增违规担保的原因,公司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已获得整改的原因及依据。
以及进一步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交易所对公司担保事项的关注,或于荣科科技此前发生的违规担保行为有关。今年4月17日,荣科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号,拟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何任晖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80万元;对时任董事崔万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经查明,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2021年6月21日,公司与中汇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中汇传媒”)、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1062.9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7月21日,公司与崔万田、中汇传媒签订《协议书》,约定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152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0月19日,公司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以下简称“盘锦银行兴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对盘锦银行兴建支行2.3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占荣科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4%。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天眼查资料显示,荣科科技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6.39亿元,于2012年2月16日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慧医疗、健康数据和智能融合云两个板块。
业绩方面,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约7.05亿元,同比减少1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25亿元。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1.48亿元,同比增加25.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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