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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元力股份(300174.SZ)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元力新能源碳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子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设公司的主要经营为储能用碳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鉴于公司活性炭业务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应用领域不断丰富的发展情况,通过设立元力新能源碳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长期以来在碳材料相关领域积累的产品、技术、生产等多方优势,加快形成公司碳材料在新能源领域应用的优势地位,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提供新的动力。

新设公司成立后,其资金需求将与业务开展成正相关(注册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分期缴足),不会在短期内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

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将统筹运用自有资金和各种融资手段,降低财务成本,获取更大经营收益。

同日,公司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简称“南平元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三元循环”)提供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公司从未发生过对外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连同本次的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4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关键词: 自有资金 福建南平 元力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