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资料图】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巴府规〔2022〕2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及《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确如下。
一、按照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614元,确定巴中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6468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404元。
二、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每月1970元的标准,确定全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970元。
特此通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5日
来源丨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 张娇 责编 | 韩梅 审核 | 张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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