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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行海洋)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第四十四批以金融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重点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证券期货犯罪,更加关注以金融“创新”为名以及金融黑灰产相关犯罪动向,加大刑事惩治和追赃挽损力度。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工作,2018年以来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18万余人。依法从严惩治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区块链等领域新类型非法集资,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43件重大案件,2018年以来共起诉非法集资案件11万余人。针对个别金融机构在信贷活动中长期违法经营重大风险,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和化解风险。此外,最高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署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洗钱案件3159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积极适应金融监管机构改革要求,完善金融检察工作机制,突出重点,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证券期货犯罪等,更加关注以金融“创新”为名以及金融黑灰产相关犯罪动向,加大刑事惩治和追赃挽损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的派驻检察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引导取证、追赃挽损、行刑双向衔接等难点问题,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合力。加强对新类型金融犯罪案件社会风险、防范治理等问题的研判,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立法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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