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安排,深刻吸取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教训,根据《关于印发〈全市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黄物水专治发〔2023〕1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4月底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等民生领域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下称:专项整治),现将全市范围内第一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1.黄州区九城新天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冈市东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巡查并核实,发现该物业企业在撤离小区停止提供物业服务时,未及时向业主清退装修保证金,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将预收的装修保证金费用及时退还给业主。截止6月1日,该物业企业已退还30户业主装修保证金53966元。2.黄冈市嘉年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团风分公司向团风县君临天下小区住户代收自来水水费时,未执行《关于调整团风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团价字〔2010〕9号)《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团价环资〔2016〕11号)居民生活用水1.6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居民0.85元/吨,合计:2.5元/吨的规定,该物业公司按2.6元/吨收取水费。截止2023年5月17日,黄冈市嘉年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团风分公司向小区内住户多收自来水水费合计3887.67元。团风县住建局和市场监督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黄冈市嘉年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积极主动于5月18日将居民自来水水费价格由 2.6元/吨调整到2.5元/吨,执行了政府定价标准,将多收取小区住户的自来水水费合计3887.67元抵扣小区住户2023年物业费,现已整改完毕。3.红安县华润燃气公司安装的部分无线智能远传燃气表存在传输信号差,用户燃气使用数据传输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前期用户投诉发现,红安县竹林小区一燃气用户5月份共使用燃气87立方米,收费256.65元,觉得费用不正常。后经查看该用户表具上的机械数值,发现该用户实际5月份只使用了4立方米天然气,实际费用应为11.8元,多收取的244.85元燃气气费已全额退还给用户。经调查发现是该用户所在小区内智能远传表采集器数据采集错误,导致误差。另外,因该型号表具传输和采集信号差还造成红安县紫东新城小区部分用户多月才收取一次燃气气费,不能按月收取燃气气费,且在收费短信内只显示是当月使用的燃气气费,导致用户感觉气费贵,收费不合理。通过调查,发现红安县安装此类智能远传表具的用户多达1万余户,鉴于此,红安县物业服务市场和水电气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专班于6月1日对红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要求该公司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即采取措施对该项收费服务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4.罗田县盛世豪庭小区原物业服务企业罗田县广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服务期间,为开发建设单位提供收据代收物业服务费以外的费用,共计213户、21.3万元,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罗田县住建局于5月6日将该收费行为线索移交县市场监管局,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处理,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迅速主动联系业主全部退还。5.罗田县三里畈水墨年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罗田县宏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业主物业服务费时,对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物业服务费未进行减半收取,违反了《罗田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罗田县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对该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企业立即退还多收部分物业服务费。6.罗田县时代佳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罗田鸿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退还预收的装修保证金2000元。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责令鸿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预收未退的装修保证金2000元及时退还给业主。7.英山县启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县阳光温泉小区)存在天燃气入户报装费加价(合同约定单户报装费用2480元/户,物业实际按3100元/户的标准收取)的问题线索,英山县专项整治专班调查处理后,已对英山县阳光温泉小区开发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移交至英山县市场监管局,英山县市场监管局正在调查处理中。8.浠水天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退还装修保证金问题。经群众举报,该物业服务企业在2019年服务于浠水县天泽富贵家小区期间(现已退出),存在装修保证金未按约定退还的情况。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浠水县住建局已向浠水天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截至6月2日,已清退12户装修保证金24000元。9.浠水县润达国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湖北中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及时备案的问题。经查,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浠水县住建局已向湖北中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10.蕲春县滨河壹号小区-蕲春华中国际服装城有限公司违规收费问题。经查,蕲春县发改局物价部门制定的滨河壹号小区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但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实际物业费用为1.3/平方米。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蕲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于5月22日对蕲春华中国际服装城有限公司下达了“蕲建罚责停(改)通字〔2023〕第21号”行政文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按照蕲春县发改局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多收取的物业费用合计17351.1元退还给业主。11.蕲春县棕盛广场小区-黄冈瑞丰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未公示公共收益问题。经查,该公司未按规定公示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蕲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于5月15日向黄冈瑞丰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下达了“蕲建罚责停(改)通字〔2023〕第20号”行政文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黄冈瑞丰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已对收取的电梯广告费1800元进行公示。12.蕲春县郦园公馆小区-蕲春万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公示相关信息问题。经查,该公司未公示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物业服务投诉电话。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蕲春县住建局物业管理办于5月24日向蕲春万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蕲建罚责停(改)通字〔2023〕第23号”行政文书,责令该公司于5月27日前进行改正,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蕲春县住建局物管办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13.蕲春县东方名居E栋1904室反映蕲春县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违规收费问题。经蕲春县市场监督局再次核查,当事人投诉的天然气表故障,更换气表收取费用问题,不是用户人为原因损坏,根据鄂发价改管〔2021〕88号文件规定,换表费用应由天然气公司承担,不得转嫁给用户,此件涉及到多收费部分已退还给户主。14.黄梅县中燃天然气公司在与天然气用户报装地暖时,要求其更换大容量燃气表,要求缴纳费用3000元,经用户与天然气公司协商后,缴纳费用2000元。经黄梅县住建局调查核实,并与用户多次沟通了解情况,协调中燃公司于6月1日向用户退款1000元,黄梅县住建局已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15.麻城市五里墩社区居民投诉天然气报装收取3500元的报装费和500元的整改费,同时在安装管道时收取280元,燃气公司拒开安装管道费用发票。麻城市住建局已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麻城市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退还整改费500元。16.麻城市宜城新居小区业主投诉麻城市天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小区地面公共区域(含道路、绿地)安装地锁并出租谋取利益。该行为损害业主权益,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麻城市住建局已将该问题移交给麻城市龙池街道执法中心作进一步调查处理。17.武穴市鑫兴华城住宅小区业主反映武穴市鑫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3000元,没有退还给业主。武穴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人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武穴市鑫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预收未退的装修保证金3000元及时退还给业主,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18.武穴东升家园小区业主反映房屋正在装修,物业费已缴纳,装修押金已交,物业公司需要市民再缴纳800元电梯维修费,当事人称没有损坏电梯,认为不合理。武穴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人员要求武穴市华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还电梯维修费,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19.武穴市居民反映家里燃气表无法使用,向武穴市中燃燃气公司反映需要换表,但燃气表需要800元。武穴市住建局燃气办工作人员对中燃公司进行调查,武穴市中燃公司已免费更换安装居民燃气报警器。武穴市住建局已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武穴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以上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物业、供气企业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法纪意识淡薄、唯利是图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对上述企业公开曝光,希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水电气供应企业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发展。各县(市、区)专项整治专班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水电气供应企业服务质量,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来源/黄冈市住建局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