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节假期安排出炉啦,可对于不少上班族来说,中秋假期要面临加班的情况,那么,加班费能拿到多少,怎么计算?好消息是,今年8月1日起,江苏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意味着,今年的中秋节加班费也跟着“涨”了。

“涨”了,中秋加班费怎么算?

今年中秋放假安排是这样的,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也就是说,9月2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9月19日和20日均为调休,法定休假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呢?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目前,南京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整到2280元,以此为例计算,日工资最低约为104.83元。这样算来,中秋节当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314.48元(104.83×3),19日和20日这两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209.66元(104.83×2),如果中秋3天都加班,最少可以拿到733.8元的加班费,相当于7天的工资。

对此,人社部门也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补休和加班费,能“二选一”吗?

那么,节假日放假期间安排加班,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对用人单位来说,加班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单位提出,“可不可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后,安排员工补休几天呢?就当是延迟过节了,公司也能省点钱。”但人社部门表示,补休虽好,但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是“二选一”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当天企业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中秋节这天不能后补,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不过,补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组CP”。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9月19日和20日,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中秋节发月饼代替加班费,行吗?

“单位发了月饼,我们还能领到加班费吗?”“中秋节加班公司只发月饼这可以吗?”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对此,人社部门表示,如果用人单位选择给员工发月饼等过节礼品,来冲抵加班费,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与福利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不得用月饼等福利代替加班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的报酬必须是货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的。

同时也提醒加班族们,为了避免法定节假日拿不到应得的加班费,要注意保留自己的加班证据,如果加班费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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